| 标 题: | 如何申请宅基地 |
| 内 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的户口在村里,但无宅基地,现在的情况属于两户一宅。我和老婆孩子和父母(共六口人)都住在父母的老宅子里,本来面积就不大,随着两个男孩长大,实在是住不开了!迫切需要新建一处房屋,以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请问领导我该如何快速有效的申请到属于自己应有的宅基地呢!盼望领导能给指引一条切实有效的申请途径。谢谢! |
| 提交时间: | 2022-02-17 |
| 答复部门: |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 答复日期: | 2022-02-22 |
| 答复内容: | 吕先生: 您好,按照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济农字〔2021〕16 号)文件规定,宅基地申请主体应当是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村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在本村申请宅基地: 1.没有宅基地的;2.已有宅基地面积低于当地限额标准的70%,需要异地新建的;3.家庭成员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需要建房分户居住,现有宅基地面积按照所在区县(功能区)规定用地标准无法分户建房的;农户家庭有2个(含)以上子女的,原则上应有1个子女与父母共用一处宅基地;(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共用一处宅基地的,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后,可以申请宅基地。)4.因规划实施,需要搬迁重建的;5.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或者因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被占用,但未取得补偿安置的;6.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本村,并被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7.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领填写并报送下列材料: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3.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4.住宅建筑方案(能够反映拟建住宅基本情况的建设简图);5.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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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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