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645/2021-0008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1-02-08 发布日期: 2021-02-0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 标题: 【部门解读】《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济农农〔2021〕8号
【部门解读】《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印发《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主要是为了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有关要求,有效排查和消除农机安全事故隐患,推动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该行动时间从印发之日起至6月底结束。
该行动排查整治重点主要有:
一是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农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等场所农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农机合作社,是否严格按照《山东省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管理指导规范》(鲁农机监字〔2019〕1号),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
2.农机维修网点,是否严格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5月10日农业部、工商总局令第57号公布,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
3.农机驾驶培训机构,是否严格落实《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8月15日农业部令第41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第2号第二次修正)。
三是变型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四是农机事故应急管理,
五是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六是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案对每个方面排查整治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15日);二是督导核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15日);三是巩固提升阶段(4月16日至6月30日)。方案对每个阶段工作内容进行了规定。
该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警示教育,强化源头治理,抓好整改落实,加强信息报送和强化社会共治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具体联系人:李玉
咨询电话:0531-66609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