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645/2022-00830 组配分类: 抽查计划
  • 成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日期: 2022-01-2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 标题: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随机抽查计划
  • 发文字号: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随机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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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对象数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1

农药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农药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0%,农药经营者抽查比例为1%,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2

肥料监督检查

对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监督抽查

肥料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3

种子监督检查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

种子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4

蚕种质量抽查

蚕种质量监督抽查

蚕种生产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为10%,每年抽查1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5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行政检查

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加工基地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6

实施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频次1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7

对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实施监督管理

对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规范检查

从事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8

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使用的安全检查

针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对使用人是否规范操作进行检查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及使用人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9

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

绿色食品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

证书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获证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10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监督检查

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

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标志授权使用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种植业生产主体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12

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生鲜乳生产收购单位、生猪屠宰企业、畜产品地理标志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13

对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检查

地理标志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的检查

畜产品地理标志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2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14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督检查

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督检查

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水生野生动物生产经营主体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15

对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对渔业安全生产(养殖渔业)的监督检查

渔业标准园、渔业休闲观赏园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对渔业安全生产(渔船)的监督检查

渔业标准园、渔业休闲观赏园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16

对行政区域内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的行政检查

对行政区域内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的行政检查

行政区域内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的个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

重点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17

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18

对畜禽养殖的监督检查

对畜禽养殖的监督检查

畜禽等动物养殖企业、场、户(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每年抽查1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19

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生鲜乳生产收购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20

对饲草草种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对草种广告的监督检查

草种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21

对草种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22

防疫检疫检查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养殖场、屠宰场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23

对畜禽及畜禽产品实施追溯和处理

24

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检查

25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兽医实验室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26

对菌(毒)种和样本保藏机构的监督检查

27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从业监督检查

动物诊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28

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检查

29

对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生猪屠宰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2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30

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的监督检查

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的监督检查

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31

对兽药生产监督检查

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兽药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32

对兽用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制兽药监督检查

33

对新兽药临床试验的监督检查

34

对兽药经营企业和个人的监督检查

对进口兽药经营、使用活动的监督检查及产品监督抽检

兽药经营企业和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35

对兽药经营企业和个人的监督检查

36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37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宠物饲料生产企业及饲料经营者监督检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及饲料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经营者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38

对兽药使用的监督检查

对兽药使用、禁用药品的监督检查

畜禽等动物养殖企业、场、户(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月—12

市、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随机抽查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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