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锚定 “走在前列、全面开创” “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认真落实鲁农委发 〔2021〕4号和济办发 〔2021〕9号文件要求,着力推动乡村高水平振兴,奋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
(一)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三农”工作重要论述,通过各级党委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笃行,切实把 “三个走在前”的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会贯通运用于省会乡村振兴的理论探索和具体实践中,坚持思路举措以此来谋划、重点任务以此来布局、工作成效以此来检验,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转化为推动 “三农”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高水平振兴、创造农民高品质生活的强大动力,让省会乡村振兴的成色更足。
(二)开展多样化专题培训。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纳入各级党校 (行政学院)培训和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必学内容,创新培训载体,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依托各类高校院所、涉农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等,面向第一书记、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涉农专业学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引导广大 “三农”战线干部自觉树立走在前”的标准,奋发有为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
(三)推进理论联系实际。强化省会担当,勇担省会使命,把 “三个走在前”的要求体现在完善工作布局谋篇、抓好重大任务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实施农村改革、高质量完成节点任务等各环节各领域,自觉当好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排头兵。坚持理论宣传与实践工作相融合,总结提炼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经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创新全媒体传播载体形式,常态化开展大型媒体采风活动,发好乡村振兴泉城声音。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四)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脱贫攻坚期内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的教育资助、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产业扶持、扶贫专岗、小额信贷、扶贫特惠保险、保障救助、扶残助残、孝善养老等各项政策措施,5年过渡期内保持有效延续。按时完成扶贫项目资产摸底工作,按照 “四权分置”要求强化管理监督,确保长期良性运营、持续发挥效益。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加强对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的动态排查和监测预警,及时做好针对性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五)支持脱贫村稳步实现乡村振兴。支持脱贫村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全面提升脱贫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工作,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保持市级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不减,不断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六)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规模。重点面向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在护林绿化、环境保护、道路管护、村容保洁、森林防火、治安联防、劳动保障等方面,扩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规模,推动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将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健全完善财政补助政策。
三、提升产业发展质效,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七)巩固提升粮食综合产能。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粮食安全责任制和粮食生产稳定度考核,充分调动基层和农民抓粮种粮积极性。落实抢耕抢种、 “四补一促”技术等措施,组织开展好秋冬种工作,确保小麦播种面积稳定。狠抓27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监管,防止耕地 “非粮化”行为,深入实施耕地挖潜增效行动,千方百计增加粮食播种面积。推进千亩“吨半粮”公关区、万亩“超吨粮”示范区和“吨粮镇”“吨粮县”建设,落实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防双减”统防统治技术,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2022年起在全市产粮大县推进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提升三大主粮作物风险保障能力。制定粮食减损济南行动方案,健全粮食减损长效机制,争创全产业链粮食增产减损示范点、示范区。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节粮减损作用。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到2025年力争累计建成530万亩。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提高灌溉保障能力。
(八)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始终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大力推行 “网格化+112”工作法,即时处置违法违规用地苗头性问题。以 “零容忍”的态度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杜绝 “大棚房”问题反弹。设立市县镇村四级田长,推行田长制+网格化”管护模式,将 “田长制”落实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耕地保护 “双指标+资金”激励机制,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区县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奖励,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街镇给予资金奖励。
(九)加快发展高效特色农业。严格落实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100个 “菜篮子”保供园区,2022年启动生猪三级调控基地建设,落实发展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奖补政策,提升 “菜果鱼、肉蛋奶”保供能力和质量效益。坚持提质扩面增效系统推进,深入实施十大农业特色产业振兴工程,打造一批特色产业聚集示范片区和优势产业带,积极争创省级现代农业强县、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放大 “泉水人家”品牌效应,支持区县依托资源禀赋创建县域公用品牌,加快构建 “1+10+N”伞状品牌矩阵。
(十)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贸工农、产加销、农文旅深度融合渗透,打造增值增效乡村全产业链。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工程,培育5个产值超50亿元的加工园区,着重支持姜蒜出口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实施三产融合高端载体建设工程,到 “十四五”末,创建1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500个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建设21个市级以上田园综合体。实施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纵深开展 “泉水人家”三千益农活动,实现 “菜篮子”产销联盟与 “泉水人家”电商平台嵌入式互动发展,做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落实全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到2025年,培育打造8个民宿集聚区、15个乡村旅游重点村、50个景区化村庄。
(十一)培优做强现代种业。贯彻落实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从2022年起,每年整合不低于1亿元财政资金,支持打造 “中国北方种业之都”,增强农作物种子、蔬菜种苗、畜禽良种发展优势。重点推进植物基因编辑和小麦 “核不育”育种产业化项目建设,突破一批 “卡脖子”关键技术。加强省市两级种质资源库、国家东部地区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国家级农作物 (蔬菜)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建设,增强种业创新发展底蕴,培育壮大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
(十二)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步伐。持续加强市级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绿色种养循环、旱作节水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模式,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到2025年,化肥施用量减少6%、化学农药用量减少10%,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左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提升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运转水平。大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打好黄河流域环境问题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
四、用好人才资源,汇聚乡村振兴动力
(十三)创新乡村人才制度。在区县以下事业单位稳步推开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持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重点考察新型职业农民的业绩贡献、技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区县对获得职称的职业农民提供资金、技术、培训等支持服务。健全完善省市两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的设立运行、考核评价等机制,鼓励引导各类专家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十四)推进实施乡村人才引育工程。推荐优秀农业科技领军人才申报国家、省级人才工程,带动扶持一批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的人才及团队在济南创新创业。打造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团队和科创中心,加快农业应用技术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人员、农村实用人才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的培养,培育一批高素质农民。到2025年, “泉城乡村之星”新增80名、总数达到540名,推荐入选 “齐鲁乡村之星”50名、总数达到110名,全市农业实用人才达到20万人。
(十五)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着力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五支队伍,加强多元主体分工协作和合作联合,引导更多小农户进入农业现代化发展轨道。做好各类示范性主体评选认定,深入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制度和辅导员队伍,落实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对新认定的市级、新晋升为省级和国家级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奖励。到2025年,市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达到5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500家,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达到700家,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0家。
五、加强乡村文明建设,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十六)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健全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市县镇村四级架构,实施理论惠民工程,开展 “中国梦·新时代·跟党走”百姓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村入户。准确把握农村群体实际需求,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常态化、精准化、品牌化,开展好新时代文明实践 “双创双树”活动。
(十七)涵养培育文明乡风。持续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将移风易俗、婚事简办、丧事礼办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破除婚丧陋俗,净化乡风民风。积极开展婚俗改革试点,持续推进婚礼式颁证活动,全面倡导红白公事新办简办。加强公益性安葬 (放)设施建设管理,深入推进农村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推动文明村镇建设提质增效,扩大县级及以上文明达标村覆盖面。推广 “入网联家”工作模式,放大 “出彩人家”建设成效,到2022年年底,全市 “出彩人家”示 范 户 达到26万户、占农村常住庭院数比例达到30%。
(十八)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改造提升区县综合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大排查,推动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亲民化。创新开展品牌文化活动,综合用好文化科技卫生 “三下乡”、“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工程等平台载体,广泛组织开展 “文化进万家”济南市乡村文化振兴暨文化志愿服务走进乡村、全市冬春惠民季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快推进街镇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完善提升行政村 (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健全农村基层体育组织,发挥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办好农民趣味运动会等农民体育健身活动。
(十九)促进优秀乡村文化传承发展。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积极争创省级文化生态名镇、名村。做好 “非遗在社区”工作,组织项目及传承人在社区开展各项活动,推动非遗扎根社区。加大乡村文物保护力度,组织实施孟氏古楼、靳庄真武阁等一批乡村文物保护工程。
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擦亮乡村振兴底色
(二十)科学推进村庄规划建设。2021年基本完成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落实 《山东省村庄分类指南》,对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进行科学动态分类。有序推进 “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应编尽编。按照 “一区县一团队、一镇 (街道)一师”原则,建立覆盖涉农区县和街镇的乡村规划师队伍,全面提升乡村规划师服务水平。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到2023年,全市创建230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成249个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
(二十一)推进落实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以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个实施方案为统领,以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公路、饮水安全、畜禽粪污治理等6个专项方案为支撑,构建 “2+6”政策指导体系,全面布局乡村建设行动。高质量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重点任务,推动村容村貌持续向好改善。以做好 “四个清零”、弱电线缆和残垣断壁整治等为重点,每年创建1000个清洁村庄,逐步覆盖全部涉农村居。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优化提升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全面做好厕所革命问题摸排整改,推广智能化管护、常态化监管、资源化处理 “三化”管护模式,加快厕所革命规范升级。统筹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到2023年消除现有103处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6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二十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确保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8%以上。实施好农村道路畅通提质行动,大力推进 “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年内完成省定年度任务目标。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推进燃气下乡,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持续推进农村光纤网络扩容升级,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区域实施5G网络部署。高标准完成省级数字乡村试点任务,探索数字乡村建设有效路径。落实 《济南市绿化条例》,统筹做好乡村绿化美化。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激发乡村建设内生动力。
(二十三)稳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抓好城镇开发边界外未建成安置区建设,落实市县镇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包挂项目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2年年底前安置区全部建成并搬迁入住。扎实做好群众诉求办理、涉迁群众越冬度汛保障、安置区手续办理、舆情处置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好中央和省关于规范农村住房和村庄建设工作要求。
七、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夯实乡村振兴保障
(二十四)整体优化提升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实施 “头雁队伍整体提升”行动,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 “头雁指数”量化评估、动态调整等制度,每年开展村党组织 “乡村振兴大比武”。全面推行“头雁论坛”“头雁导师”“头雁实训基地”,构建经常性培训指导和能力提升机制。加强村级后备人才培养,深化完善大学生 “乡村振兴工作专员”选聘管理工作,推动实现 “一村一名大学生”。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
(二十五)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着重做好优势资源高效利用,积极探索多种经济发展模式,不断拓宽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强化政策支持和考核激励,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整镇推进、整县提升。深化提升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推行村级设立 “村庄发展顾问”,到2023年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村达到75%以上。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党建联合体”扩面提质,积极推进组织体系优化融合。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2022年基本消除年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
(二十六)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基层党组织重点整顿提升工作机制,持续整顿提升基础薄弱、困难较多、工作相对滞后的基层党组织。以 “主题党日+阳光议事”为载体,从严执行落实 “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务财务 “三公开”、村级议事协商等制度。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 “为民办实事公开承诺”制度,建立 “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开展新一轮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开展村务公开 “阳光工程”监督落实行动。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深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农村治安防范治理水平。加大农村 “法治带头人” “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深入开展 “法治进乡村”活动,加强村 (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二十七)加强 “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县乡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堪当乡村振兴重任的县乡领导班子。实施 “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2022年9月前对镇 (街道)党 (工)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培训一遍。把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党建责任落实推动乡村振兴责任落地。
八、加强组织领导,凝聚乡村振兴合力
(二十八)强化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拧紧扣实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链条。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要具体抓好落实,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实化推进措施,对标对表落实。市委农办、市五个振兴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督促、实地核查,确保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二十九)加强政策保障。紧抓国家级和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机遇,积极开展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放大政策叠加效应。审慎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精准保障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创新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机制,健全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做好重点项目争取农发行信贷支持工作,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乡村振兴领域。研究落实山东省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差异化推进机制。
(三十)严格考核督导。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情况,列入巡察、乡村振兴考核、审计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抓紧抓实。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