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农业融资担保政策
政策解读:按照“有序衔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专注专业、合作共赢”的原则,统筹省、市两级政策性农担机构,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深化政银担企合作机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符合“双控”标准的政策性农业担保业务,享受以下财政支持政策:一是降费让利。担保贷款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上浮30%。市政策性农担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并根据担保贷款额度、审批模式不同,差异化收取担保费,确保新型经营主体实际承担的担保费率不高于1%/年。原则上担保贷款综合信贷成本控制在8%以内。二是担保费补助。对济南支小支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的符合“双控”标准的政策性业务,市财政根据市场化运营成本确定的担保费率与实际向贷款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的差额,给予一定的担保费补助,财政补助后的综合担保费率(向贷款主体收取和财政补助之和)不得超过3%。
文件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4号);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财农〔2020〕8号);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农财〔2021〕6号)。
补贴对象: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济南支小支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补贴标准:一是降费让利,市政策性农担机构采取批量审批模式的担保项目,按单笔0.5%/年收取担保费;采取非批量审批模式的担保项目,按单笔1%/年收取担保费。省、市农担公司合作后以协议约定为准。二是担保费补助按照当年新增政策性业务贷款担保额和担保费率补助标准计算确定。
申报时间:担保费补助由济南支小支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申报;降费让利免申即享。
实施时间:每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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