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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合作社政策

信息来源: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三十一)合作社政策

政策解读:采取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完善收益分配、严格登记管理、加强档案管理、持续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等措施,推动农民合作社健康规范快速发展。

文件依据:《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济农委办发〔2020〕14号)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

补贴标准:结合上级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扶持资金,对获得国家、省级示范社给予不低于1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示范社给予不高于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贷款的农民合作社,按不高于贷款发放日前最新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择优给予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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