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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信息来源: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二十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政策解读:金融机构向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发放的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的精准帮扶到户的帮扶信贷产品。

文件依据: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山东银保监局、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鲁银保监发〔2021〕10号);山东省发改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指导意见>的通知》(鲁金监字〔2021〕100号)。

支持对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

补贴标准:财政资金对5万元以内的贷款全额贴息。

申报途径: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核、银行客户经理实地调查、县级相关部门复核、银行审定放款、符合条件的予以贴息。

申报时间:全年。

实施时间:脱贫攻坚过渡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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