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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现代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

信息来源: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十七)现代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

政策解读:资金用于生猪等标准化养殖基地数智化等设备设施提升改造和采购、优秀种质资源引进、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设施设备采购和疫病检验检测,品牌宣传及产业化开发;畜禽规模养殖场立体化养殖设施、清洁生产等设施化改造升级等。帮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劳务收入、优先优惠采购饲料原料、低价或免费提供畜禽粪污农家肥等。

补贴对象:产业发展规模大、影响力广、市场引领作用强、科技创新实力雄厚等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畜牧养殖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支持2023 年以后新建增加新产能的标准化养殖基地,且同一项目实施主体2020年以来未享受同一扶持政策。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主体优先支持。

补贴标准:坚持“先建后补”原则,支持项目实施主体6个以上。单个项目建设主体的扶持资金比例不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途径:项目申报主体编写项目申报书,报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原则上每个农业大县申报2-3个,其他区县(功能区)申报1个,特别优异的项目可适当增加。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公示,确定2024年度现代畜牧业发展扶持项目。

申报时间:每年1-3月(具体以市级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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