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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粮改饲试点支持政策

信息来源: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十五)粮改饲试点支持政策

政策解读: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等优质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以青贮饲草料产品形式由牛羊等草食家畜饲喂转化,引导项目区牛羊养殖从玉米籽粒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

文件依据:农业农村部《 “十四五”全国饲草产业发展规划》(农牧发〔2022〕7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2〕28号)、济南市农业农村局《济南市2022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补贴对象:规模化草食牛羊畜禽养殖场(户)和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

补贴标准:2022年补贴标准为每亩补贴 157.815 元。为便于核算验收等工作开展,指导各地参考国家标准“2.9 吨/亩”产量标准测算,每吨补贴为54.418元。

申报途径:由收贮企业(合作社)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报,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收贮企业(合作社)进行登记、核实,汇总后报送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申报时间:每年8月份(具体以上级发文为准)。

实施时间:每年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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