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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政策

信息来源: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十三)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政策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政策解读: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比较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

文件依据:《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40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9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3号)。

补贴对象: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补贴标准:通过竞争遴选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原则上每个奖补资金总额 1亿元,创建、中期评估和认定分别按0.3亿元、0.3 亿元、0.4 亿元安排。

申报途径:按照由产业园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和财政厅(委、局)核报省级政府同意后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程序开展申请创建工作。

申报时间:每年3-4月份(具体以上级文件为准)。

实施时间:建设期2年。

2.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

政策解读:围绕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聚焦农业生产、优质农产品供给、农业资源保护、农业产地环境保护等方面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县(市、区),重点从农业生产方面、优质农产品供给方面、农业资源保护方面、农业产地环境保护方面、“一票否决”事项等五个方面进行评选。每市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所辖县(市、区)参与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评选。

文件依据:《关于开展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农发规字﹝2020﹞24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等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农发规字〔2021〕23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现代农业强县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补贴对象: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

补贴标准:省财政对当年被认定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的县(市、区)每个给予500万元奖励支持,专项用于农业绿色发展。同时统筹相关资金项目、财金融合等政策,优先向获得奖励的县(市、区)倾斜。

申报途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申报时间:每年2月(具体以上级发文为准)。

实施时间:2021-2023年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创建期,建设期两年。2022-2024年,每年上半年各市择优推荐所辖县(市、区)参与农业绿色发展综合评价和先行县认定。

3.省级现代农业强县

政策解读: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农业基础好、产业体系优、生产体系强、经营体系活、乡村产业发展优势明显的县(市、区)。现代农业强县重点从农业综合实力、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生产体系、农业经营体系、“一票否决”事项等五个方面进行评选,每市推荐不超过2个区县,全省拟评选10个。

文件依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现代农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农〔2021〕39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等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农发规字〔2021〕23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现代农业强县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补贴对象:省级现代农业强县。

补贴标准:省财政对每个现代农业强县给予1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奖励(涉及青岛市的债务限额由青岛市安排)。由当地用于与农业发展密切相关并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由相关县(市、区)负责还本付息。省财政厅按照专项债券管理规定,下达债务限额,组织发行后拨付资金。各申报县(市、区)要及早做好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

申报途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申报时间:每年2月(具体以上级发文为准)

实施时间:建设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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