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十)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支持政策

信息来源: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十)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支持政策

政策解读:为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防止产能大幅波动,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补贴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愿参与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并符合国家、省、市三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标准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

申报途径:已公布的“2023年度济南市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企业,自愿参与2024年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管理的,不再重复申报。申请新增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企业,填写《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请表》,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合格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对以上基地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现场核查,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2024年度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申报时间:每年1-3月(具体以上级发文为准)。

实施时间:每年发文。




相关阅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