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
政策解读:对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年版)》的地方品种和新品种的养殖企业按照自愿申请保护、区县推荐、市级审核确定畜禽遗传资源单位。按照中型家畜(猪羊)、小型家畜(兔禽)和单一品种保种单位数量以及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保种经费数额。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年版)>的通知》(畜资委办〔2021〕1号)、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农财〔2022〕7号)等。
补贴对象: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年版)》的地方品种和新品种的养殖企业。
补贴标准:每一个畜种20万—30万元。
申报途径: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年版)》的地方品种和新品种的养殖企业向当地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申请保护。经区县推荐、市级审核确定畜禽遗传资源单位。
申报时间:每年2-4月(具体以市级通知为准)。
实施时间:每年4月至次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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