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现代农业优势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建设支持政策
政策解读:为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布”转型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形成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出现代农业优势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建设支持政策,打造特色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推进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补链优链。
补贴对象:资金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产业发展规模大、市场范围辐射广、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等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涉农企业,2020年以来未享受过同一扶持政策。
补贴标准: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途径:由项目建设主体编写项目申报书,报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核,并推荐1-2个优质项目(农业大县最多可推荐3个项目)报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处。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经考察、评审、公示后确定2024年度现代农业优势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项目。
申报时间:每年1—3月(具体以当年申报指南为准)。
实施时间:每年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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