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产业化联合体政策
政策解读:为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间建立紧密联结机制,推动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工作。
文件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农产业字〔2018〕27号)、《关于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农字〔2019〕14 号)、《济南市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济农字〔2019〕31号)。
申报途径:主体申请、区县推荐、市级审核、发文公布。
申报时间:省级示范联合体按照省厅通知开展申报工作;市级示范联合体一般每年三季度下达申报通知,启动本年度认定工作。
实施时间:当年公布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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