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645/2024-00241 组配分类: 部门计划及总结
- 成文日期: 2024-06-06 发布日期: 2024-06-1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 标题: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济南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济农农〔2024〕11号
各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济南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12月上旬前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处。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济南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调整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和系统优化。(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
2.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推进标准化成果运用。全面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电子合格证追溯标签开具、动物检疫等数字监管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单位)
3.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完善重点领域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应急演练、检查督导,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法治服务保障“项目深化年”作用,落实《关于开展“项目深化年”专项普法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坚持“无事不扰”和“最小必要”原则,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控制涉企执法检查频次,推行柔性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单位)
5.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全程记录、材料归档管理制度;制定《济南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发挥法律顾问重大涉法事项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数字化建设推进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按照《济南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完成《济南市基本菜田管理办法》废止工作。根据上位法修订情况,适时启动《济南市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围绕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关键环节制度建设。(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菜篮子工程管理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相关处室单位)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开展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及评估清理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单位)
三、全面推进农业行政执法
8.提升农业执法能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确保在编在岗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年内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努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农业执法队伍。(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处室单位)
9.开展专项执法。紧盯春管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绿剑护粮安”、种业监管执法年等执法行动,抓好农资进村“忽悠团”、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牛羊养殖“瘦肉精”、豇豆农药残留攻坚治理、水产品质量安全、“渔政亮剑”系列等重大专项执法。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协作,加强沟通会商和信息共享,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执法协作,推动实施联合执法、联合办案。(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处室单位)
四、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10.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行政诉讼答辩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推动行政争议有效预防和化解,推进案结事了人和。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涉诉单位)
11.规范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加强市级业务指导,落实区县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镇(街)村调解、区县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12.深化信访事项法治化办理。提升信访工作人员法治化办件能力,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导、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审验工作。优化调整农业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探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农业执法新模式。(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4.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建立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台账,完善办理机制,强化沟通,按时办复。(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1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通过部门官网、新闻发布会等途径,积极主动“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6.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台账,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
17.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培训课程;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律师宣讲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工作。(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8.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党组常态化学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制度;出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开展“反复练”、“模拟考”活动;举办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相关处室单位)
19.完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完善示范创建专栏,开展特色亮点宣传。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做好案卷评查、明察暗访、学法抽考、座谈访谈等实地评估复核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