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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4-08-16 发布日期: 2024-08-1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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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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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农农〔2024〕24号


各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培养与乡村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4〕8号)要求,结合济南实际,制定本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功能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围绕辖区农业农村发展需要和农民培训实际需求,制定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与培训班次计划,并于8月30日前报送。请于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及次月培育计划、2篇农民培育宣传材料,12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全年工作总结,12月20日前以PDF文件形式报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报告。


联系人:韩研科  51709143

电子邮箱:kjc@jn.shandong.cn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工作任务

2024年,重点围绕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三项任务,全市计划培育4191人,其中:省厅下达培育任务2591人(省级291人,市级1000人,区县级1300人),市级配套资金任务800人,学用贯通试点任务800

人。

(一)省级示范性培训班。省级示范性培训任务291人(含学历教育提升70人)由省农广校统一组织实施,区县遴选学员参加培训。平阴县2023年学历教育提升学员(50人)继续参加培训。

(二)市级示范性培训班。市级示范性培训任务1800人(含市级配套资金任务800人)由市农广校组织实施,结合区县产业发展,开展“订单式”、“菜单式”培训,区县负责遴选学员,安排专人带队参加培训。培训类型以经营管理型为主,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1/3。鼓励开展高素质农民能力提升集中调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探索“师带徒”跟踪服务机制,遴选50名导师帮扶带动不少于500人,强化精准指导,巩固培训成效。

(三)区县级培训班。区县级培训任务1300人(含“师傅带徒”项目)由8个项目区县组织实施(分配人数见附件),原则上在省、市认定培训基地和田间学校组织实施,每班不超过50人,培训类型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实习实训的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2/3,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1/3。项目区县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80%,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在全力做好粮油稳产保供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棉果菜茶等经济作物及畜禽水产养殖技术技能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8个项目区县承担120个行政村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任务。

(四)学用贯通试点任务。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市任务800人由市农广校承担,有关区县按照市农广校培训方案组织学员参加培训。

三、重点工作

采取集中培训、考察实训、分段培训、咨询服务、跟踪指导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重点组织开展十大专项行动。

(一)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行动。以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为培训对象,围绕主要粮油作物生产开展生产技能和应急性技术类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融合,助力粮油作物增产增效。沿黄流域粮食主产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不低于80%。(县级为主组织实施)

(二)开展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农机手技能水平。鼓励广大农机手积极参加全省农机手培训专题月活动。(县级为主组织实施)

(三)开展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行动。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村集体增收致富等领域新农人队伍为重点培训对象,依托当地特色产业、特色资源,开展种养加、设施农业、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乡村短视频和农产品电商直播等技术技能提升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参观考察、顶岗实训、流量扶持、平台赋能等方式,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致富带动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市、县两级为主组织实施)

(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负责人为培训对象,围绕产业提档升级、“泉韵乡居”示范片区建设、乡村综合治理等内容,开设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农村创业、农业“丝路先锋”等培训专题,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鼓励围绕乡村青年、退役军人、农村妇女、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残疾人等,开展乡村产业发展培训。(省、市两级为主组织实施)

(五)开展绿色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行动。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为培训对象,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病虫害绿色防控、绿色种养、耕地保护、科学施肥用药、农业减排固碳、节水灌溉等现代生态农业技术为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与指导服务,增强农民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意识,推进现代农业绿色低碳发展。豇豆种植面积20亩以上区县,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专项攻坚治理专题培训。大口黑鲈、鲫鱼养殖面积100亩以上区县开展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治理专题培训。(市、县两级为主组织实施)

(六)开展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鼓励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乡村治理、拒绝非法集资、防止电信诈骗等相关培训,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农民素质素养专题培训试点村,并对培训内容及培训教材进行审核把关。试点村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县级为主组织实施)

(七)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行动。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坚持学用结合、以用为主、重在实效的理念,开展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创新探索乡村人才培养新路径新模式,推动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紧密联系、双向贯通。市农广校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创新做法和成效,提炼可复制的成功培育模式,多渠道宣传推广,高质高效完成试点任务。(市县共同组织实施)

(八)开展培训体系建设提升行动。开展市级培训基地、田间学校认定工作,建立以市农广校为主体,济南市农民教育培训基地、中国乡建院许商研学基地、芦南乡创基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为培训基地,市级田间学校为重要补充的“1+4+N”的市级培训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培训基地、田间学校的认定工作,逐步建立培训基地、田间学校梯次认定机制,提升培训成效,规范培训管理。(市、县两级为主组织实施)

(九)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库建设行动。从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市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农技推广机构中遴选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从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中遴选具有农民高级职称、丰富实践经验的“土专家”、“田秀才”,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导师库,为高素质农民培训提供优良师资。从高素质农民学员中遴选一批从事农业意愿强、具备一定产业规模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优秀学员,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学员库,为人才评价、选树典型提供支撑。建立导师库、学员库动态管理机制,创新教学模式,提高培育质量,助推乡村振兴人才雁阵队伍建设。(市、县两级为主组织实施)

(十)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能力提升省级示范培训行动。遴选齐鲁乡村之星、获得农民职称和高素质农民典型等学员为培训对象,参加省级示范性专题培训班。继续实施“师傅带徒”、“等级评价”和农民教育培训与学历提升有效衔接等试点工作,完善提升项目质效,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步”和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人才支撑等问题。(省市县三级共同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按照实施方案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学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

1.增强工作主动性。统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过程督导,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与文旅、退役军人、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单位的工作联动,强化与相关业务单位配合协作,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培育对农业农村工作全局的支撑推动作用。

2.注重培训针对性。根据当地农民需求与本方案内容要求,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

3.确保工作实效性。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齐鲁乡村网络学院”平台)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开展项目绩效管理。项目区县主管部门对承担机构进行任务落实督导和绩效评价。

(二)整合资源,提升培育效果

1.用好现有培训基地。项目区县原则上在省级、市级认定基地开展培训,注重利用农广校、乡村振兴优质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职业院校等优质科技教育资源,夯实农民教育培训服务能力。

2.选用社会培训力量。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保险、融资、担保等方面的公益性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实习实训任务。

3.配备实用培训教材。将“千万工程”简明手册纳入高素质农民思政教育指定教辅资料,鼓励开发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生产技能类实用型培训教材。

(三)加强监管,规范资金使用

1.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将资金管理纳入项目绩效考核重要指标,确保专款专用。

2.明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能力提升培训、顶岗实践实训、跟踪服务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服务费用。

3.其他培训资金支付。防灾减灾应急培训和农民综合素养提升培训,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

(四)完善链条,扩大工作影响

1.注重训后服务。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农民训后跟踪延伸服务,为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协助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

2.鼓励合作发展。鼓励高素质农民组建产业发展服务合作组织,实现“抱团发展”,支持举办高素质农民产供销对接、涉农企业产品推介、农民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3.拓宽宣传路径。开展优秀学员典型选树、精品课程评选和培训模式总结,抓好典型示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任务分配表

          2.2024年区(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表


附件1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任务分配表


区县

省厅下达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人)

农民素质素养

提升培训行动村(个)

市级配套资金

培训任务

(人)

省级

(含学历提升)

市级

区县级

(含师傅带徒)

合计

市中区


35


35



槐荫区


35


35



天桥区


35


35



历城区

22

38

74

134

8

26

长清区

22

64

164

250

18

69

章丘区

51

156

254

461

16

178

济阳区

23

127

135

285

18

107

莱芜区

60

106

246

412

26

120

钢城区

15

45

63

123

6

18

平阴县

47

59

110

216

10

95

商河县

51

150

254

455

18

187

高新区


50


50



南部山区


50


50



起步区


50


50



合计

291

1000

1300

2591

120

800


附件2



2024年区(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表

                        时间:           

区县

培育机构

培育类型

培训行动

培训专题

培训时间

(计划)

培训地点

培训人数

培训学时

培训内容
(课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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