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645/2025-00058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 成文日期: 2025-05-06 发布日期: 2025-05-0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 标题: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确认事项服务指南与执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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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确认事项服务指南与执法流程图
信息来源: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行政确认行政执法事项。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植物检疫条例》《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农村部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

三、实施部门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四、办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植物检疫条例》《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农村部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审查(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出具行政确认文书或证件

六、行政执法决定送达

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当事人。

七、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二)义务: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八、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联系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

(二)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联系电话:0531-81691000(历下区人民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人民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人民法院)、0531-84863506(商河县人民法院)

九、监督方式

电话:0531-51709157

十、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点::济南市农业农村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15层)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办公电话: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0531-51709150

十一、流程图

行政确认 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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