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645/2026-61772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10-20 发布日期: 2026-10-2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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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及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细则(试行)》和《山东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细则》(第二版)有关要求,现向全市公开征集一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职责

1.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验、市级验收,承担现场踏勘、调查评价、报告编制等工作。

2.参与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监督检查、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3.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工作效果调研评估与指导。

4.承担其他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工作。

二、专家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二)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农田水利工程、地理信息科学、环境工程、分析化学等专业)且在该专业领域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耕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咨询、检查、验收等工作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2周岁,身体健康,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近5年内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未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五)非公务员。

三、入选程序及管理

(一)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专家均可报名申请加入济南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并如实填报《济南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请于10月27日前将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本及证明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及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参与农田建设相关材料)发送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邮箱ntjsglc@jn.shandong.cn。

(二)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进行审核,拟定市级专家库初步人员名单,并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确定专家最终名单。

联系电话:0531-51709063


附件:济南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济南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