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645/2026-61700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8-06 发布日期: 2026-08-06
- 发布机构: 请修改为信息公开节点名称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济南市2026年度基层农业技术高级和农业技术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6年度基层农业技术高级,农业技术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渠道
(一)基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范围
评审范围为在我市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填报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时,选择“基层农业技术”职称系列。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但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类职称,取得一类职称5年内不得申报另一类同级别的职称。基层职称仅限在基层单位聘用,离开无效。
(二)农业技术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范围
农业技术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范围为全市农业技术人员。在填报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时,职称系列选择“农业技术”,申报职称选择农业技术职称系列,并从下拉菜单选择现具体从事专业。
(三)申报渠道
各类人员要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规定的申报渠道逐级审核呈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1.2026年度基层农业技术高级,农业技术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按照《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鲁农法字〔2023〕16号)、《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法字〔2023〕17号)规定执行。
2.对于所学专业不再限定相关或相近要求,按照从事专业申报职称。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相关或不相近的,与破格、改系列、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由非企事业单位交流到企业事业单位等申报人员同时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4.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需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由各区县(功能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岗位人员数量、政策规定和职称评聘情况,作出具体要求。
6.其他职称申报有关政策及未尽事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6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农人字〔2026〕26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三、报送材料要求
基层农业技术高级,农业技术中级、副高级职称均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及用人单位均需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并逐级上报。平台网址 :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也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登录。
(一)系统报送时间要求
基层农业技术高级,农业技术中级、副高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20日。申报数据逾期未上传至相应职称评委会的,一律不再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呈报部门完成系统数据报送后,需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纸质原件1份。
2.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经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的,由申报人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纸质原件(A3双面打印),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表中“单位意见”栏须有意见、负责人签名、公章和时间。
3.改系列(专业)申报职称的,需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纸质原件(A4双面打印),同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扫描件。
4.破格申报职称的,需报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破格参加评审审批表》纸质原件1份,同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扫描件。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申报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用人单位在汇总“职称申报数据上报”时,按单位推荐情况进行排序,并维护到申报人员“单位推荐排序设置”中。
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服务平台”。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审核。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3.补充完善申报材料。评委会办事机构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员并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或所在单位、呈报部门未及时审核提报等原因影响评审的,后果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五、纪律要求
1.各区县(功能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工作。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呈报部门指导下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2.加强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对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各个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1.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2.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称标准条件,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从事新专业技术岗位满一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专业)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3.评审收费标准按照我省职称评审收费政策规定执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60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60元。收费时间和期限另行通知。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D区1535房间
联系电话:0531-51709129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6号).pdf
2:《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7号).pdf
3:职称系统填写说明.doc
4: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doc
5: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doc
6: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x
7: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照表.xlsx
8.1:年度考核表扫描件样本.pdf
8.2:学历学位备案表扫描成一个PDF文件.pdf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