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645/2026-61748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9-04 发布日期: 2026-09-0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3JN20241105061)整改情况的公示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3JN20241105061)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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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对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3JN20241105061)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信访举报事项

2024年11月6日,我局收到第三轮第12批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3JN20241105061):历城区遥墙镇从胡家岸到刘家桥,一年四季每天都有在黄河电鱼的,尤其是秦家道口黄河,电鱼份子十分猖獗,几乎每天下午两点半左右都电。

二、整改内容

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行为,有效遏制信访件举报地点高新区遥墙镇从胡家岸到刘家桥黄河段非法捕捞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非法捕捞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整改措施

(一)依法从快从严处理。2024年11月7日,联合高新区管委会组成巡查组开展沿黄河遥墙街道胡家岸、刘家桥、秦家道口等处水域执法巡查。

(二)立行立改,专项行动出成效。2024年11月7日,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通知》,举一反三,压实属地责任。继续开展联合巡查,加大打击电鱼违法行为力度,维护好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11月18日,市局印发《严厉打击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开展为期一月的专项执法行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指导高新区以案释法,大力宣传电鱼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法律责任,不断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在社会营造打击电鱼的浓厚氛围。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举报地点电鱼案件结案一项。2024年11月7日,在信访举报地点黄河段,查获当事人秦XX现场电鱼并立案调查,予以行政处罚(没收渔获物、电鱼工具1套计5件、罚款5000元),该案件已办结并予公示。

(二)开展严厉打击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11月以来,全市结合“中国渔政亮剑”、黄河禁渔、打击非法捕捞等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437人次,沿河巡查12350余公里。共发现非法捕捞27件,立案查处26件,收缴查获非法渔具180余个(地笼8000余米),禁用电鱼设备18套,罚款7.675万元,并对非法捕捞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批评教育。

(三)指导高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社区、农贸市场等人流集中处,2024年11月以来,累计开展宣传活动30余次,以案释法,在社会营造打击电鱼的浓厚氛围。

五、验收情况

2026年9月3日,我局组织渔业与渔政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对涉及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3JN20241105061)反映具体点位问题的高新区整改情况进行了档案资料查阅、现场验收,实地查看问题点位整改情况。针对反馈的高新区秦家道口附近下午2点半左右有人电鱼问题,高新区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立行立改,扎实开展有关整改工作,已于2025年4月份全面完成了整改。根据2026年9月3日现场验收巡河情况,高新区遥墙镇从胡家岸到刘家桥未发现电鱼问题,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3JN20241105061)反映问题整改工作均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51709029。

受理时间:9:00—17:00(工作时间)。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