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645/2021-002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1-04-16 发布日期: 2021-04-16
-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处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标题: 【部门解读】《济南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解读
《济南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是我市出台的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文件,提出了我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对探索“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发挥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和重要依据
2020年,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方案》,明确“开展绿色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生态田、生态渠、生态路等工程建设,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病虫害防治、塌陷地治理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农田生态功能。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引导区县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动基础设施配套、耕地地力提升、技术推广应用、土壤墒情监测等资源要素集成,与农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有机结合”。为进一步做好落实,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研究提出我市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建成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每个区县每年着力打造1-3个示范区;到2025年,力争建成530万亩高标准农田,全市打造30个示范区。
三、工作重点
《工作方案》明确了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的工作重点。(一)统筹谋划推进。综合考虑项目区自身基础、地位优势、主导产业等当地实际,结合“十四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甄选项目示范区,按照“高标准农田+”创建标准(试行)建设模式,通过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动农业农村各类要素资源向示范区集聚。(二)科学设计建设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重点建设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农田输配电等田间工程,融合水肥一体化等科技推广措施,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科学合理设计建设内容。新增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突出建设泵站、机井、防渗渠、输水管道等工程,同步完善田间工程用水计量条件,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示范区内积极协调、引进水肥一体化、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监测网络建设等农业投资项目,丰富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建设农田建设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农田管理智能化发展。(三)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各区县在市级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集中用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整合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项目、水肥一体化、土地深松深耕、统防统治等项目资金,集中力量加大示范项目区的资金投入。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项目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利用银行信贷、债券等投融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的农业保险产品。(四)健全工程管护。坚持“建管并重”,结合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建立“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机制,区县人民政府对建后管护负总责,项目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建后管护监管主体。各区县根据《济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制度(试行)》,制定管护办法,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人员,严格管护标准,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积极探索设立基金、引入第三方机构等形式,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确保建成的工程定期维护,发挥长期效益。
四、相关保障措施
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需要融合其他涉农项目,需要形成合力,重点做好五个方面。(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田建设工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列为重点项目。各区县要把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纳入重点工作,建立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工作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分工,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运行管护等工作。各区县要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强化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资金、政策配套要求,项目区域整合、分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全年项目投资计划,做好实施方案编制、评审、招投标、施工等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创新示范。项目建设完成,按照同步实施、分别验收的原则,做好项目的验收评估工作。(三)加大技术服务。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乡两级工作力量。组织开展技术人员推广活动,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工程建设与科技推广措施的集成和应用,不断提升农田设施的操作管理水平。(四)强化督查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对按时完成任务且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对建设进展缓慢和未完成任务将进行约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五)抓好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及时总结、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整体发展。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
具体联系人:杨传峰
咨询电话:0531-66609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