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部分文字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gc@jn.shandong.cn,邮件主题标明“《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修改稿)》修改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济南市龙奥大厦D1433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邮编250099。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修改稿).doc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1日